招远交警:勿侥幸!春节期间40名驾驶人因酒驾被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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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本站整理
发表时间:2025-02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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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北京时间2025年2月6日(农历2025年1月9日),星期四讯:勿侥幸!春节期间40名驾驶人因酒驾被查。
春节期间
亲朋好友聚会频繁
喝酒可能在所难免
然后
有人就把“安全”抛脑后
心存侥幸、放飞自我!
以为交警春节也放假休息了
酒后大胆开车上路!
事实是
交警“每天查”
节日期间不松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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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时间2025年2月6日(农历2025年1月9日),星期四讯:勿侥幸!春节期间40名驾驶人因酒驾被查。
春节期间
亲朋好友聚会频繁
喝酒可能在所难免
然后
有人就把“安全”抛脑后
心存侥幸、放飞自我!
以为交警春节也放假休息了
酒后大胆开车上路!
事实是
交警“每天查”
节日期间不松懈
对于罔顾法律者,
绝不放过
春节假期,招远交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,严防发生涉酒事故,为群众欢度佳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。节日期间,共查处酒醉驾40起,其中酒后38起,醉酒2起。
部分酒驾案例曝光
案例一
2月4日13时许,民警巡查至罗峰路府前路口处,查获驾驶牌号为鲁F0***R号小型轿车的违法行为人于某,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,该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/100ml,且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,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。
案例二
2月4日14时许,民警巡查至夏甸镇一路段,查获驾驶号牌为鲁YH***8的小型轿车的违法行为人崔某,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,该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/100ml,且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,驾驶证已被吊销,属于无证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,行政拘留18日的处罚。
案例三
2月4日20时许,民警巡查至郭沟线一路段,查获驾驶鲁FB***W小型汽车的违法行为人赵某,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,该体内酒精含量为50mg/100ml,属于酒后驾车,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,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。
请广大驾驶人
以此为戒,
为了自己与家人的幸福
自觉遵守交通法规
拒绝、劝阻酒驾醉驾
切勿存在侥幸心理
切勿以身试法!
酒驾醉驾的危害
时
一、触觉能力降低
饮酒后驾车,因酒精麻醉作用,人的手、脚触觉较平时降低,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、刹车及方向盘。
二、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
饮酒后,人对光、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,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。
三、视觉障碍
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,视像不稳,辨色力下降,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、标志和标线。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,视像模糊,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,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。
四、易困倦
饮酒后易困倦,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,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。
问
酒精数多少算酒驾?
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/100ml,小于80mg/100ml。
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/100ml。
问
酒驾的处罚?
饮酒驾驶
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15日拘留,并处5000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醉酒驾驶
醉酒驾驶机动车辆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,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,并处罚金。
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
(来源:山东省烟台市“招远交警”微信公众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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